复旦投毒案被告变供 黄洋为爆发性乙肝导致死亡

来源:大科普网 时间:2014-12-09 热度:128

   大科普网讯   8日上午10时,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被告人林森浩在庭上表示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并对案件的犯罪事实做一些更正澄清,否认“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对黄怀恨在心,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

  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今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复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否认故意杀人:曾稀释剧毒物

  记者了解到,8日上午,黄洋的亲属和林森浩的亲属都参与了二审庭审。参与旁听的共有50人左右,除黄、林两家家属外,还有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媒体代表及复旦大学的师生代表。此次二审,林森浩的家人聘请了不同于一审时的两名律师,由斯伟江和唐志坚担任二审辩护人,黄洋的父亲也委托了两名代理人。

  林森浩在法庭上陈述了两点上诉理由:一、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二、对案件的犯罪事实做一些更正澄清。林森浩称,自己投毒后曾经分两三次用漱口杯从盥洗室的水龙头接水倒进饮水机,是希望进行稀释。他说,他对投毒后的饮水机中的液体进行了一定的稀释:“做完这个事以后,我把饮水机的凹槽揭开,看到里面的水比较黄,就用自己的刷牙杯先后舀出两到三次……每次舀出后,我从四楼盥洗室接水倒入饮水机,大概两次。”

  林森浩在上诉状中也表示,判决书上认定“林森浩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对黄怀恨在心,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的事实错误。实质上上诉人只是出于“愚人节”捉弄黄洋的动机而实施投毒,没有杀害黄洋的故意。

  当被问到是否有话跟黄洋父母说时,林森浩突然失声痛哭,近2分钟情绪无法控制。

  庭审中,辩方法医证人胡志强最后的审查意见是:黄洋是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坏死,多器官衰竭死亡。据其称,乙型爆发性肝炎死亡和林森浩投毒可能是独立的事件,“现有证据没有支持黄洋是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死”。

  黄洋父亲:不会谅解林森浩

  6日,距离“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日子还有两天,黄洋的家人已经从四川老家赶到上海,这一天已经让他们等了快一年了。黄洋的家人对二审既“期盼”又“担忧”,期盼是因为想尽快结束,让儿子得到安息;担忧是:他们怕二审会有他们不能面对的结果,即“改判”。

  7日,黄洋的父亲黄国强接受采访时态度坚定而执着:希望维持原判,没有其他想法。“不会谅解林森浩,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会依照法律公正判决。但万一有变动,我们也会继续努力,为儿子讨回个公道。”黄国强说。

  记者多次试图联系林森浩的家人未果,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告诉记者,林森浩的家人现在害怕面对媒体。据此前接触过林森浩父亲林尊耀的记者介绍,林尊耀瘦了一大圈,脸上布满了皱纹,头发也变得花白。

  复旦投毒案案情回顾

  2013年4月1日:黄洋出现身体不适,入院后,病情加重

  2013年4月11日:警方在黄洋的寝室饮水机中检测出有毒物。次日,林森浩被刑拘。

  2013年4月16日:黄洋身亡。

  2013年4月25日:林森浩被逮捕。

  2013年11月27日:案件一审开庭。

  2014年2月18日: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判处死刑。

  2014年12月8日:案件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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