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来源:大科普网 时间:2013-12-07 热度:128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新华社今天受权全文播发《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这个条例共5章33条,包括总则、软件着作权、软件着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法律责任及附则。制定本条例是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

  这个条例规定,软件着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及应当由软件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软件着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软件着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着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着作权,保护期为50年。

  条例还规定,对于侵犯软件着作权的行为,要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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