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在农村大有可为
第二十条国家加强农村的科普工作。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发挥乡镇科普组织、农村学校的作用,开展科普工作。
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当结合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向农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乡镇科普组织和各类农村经济组织、技术组织在农村科普中的职责的规定。
一、国家加强农村科普工作。
这一条,表明了党和政府对农村科普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首先,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其次,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历来是所有行业中最庞大的社会群体。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到2000年底,我国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8507万人,其中主要是农民。另据中国科协2001年公众科学素养调查显示,我国公众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为1.4%(每千人中有14人具备基本的科学素养),而农民为0.04%,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十五分之一。因此,提高农民的素质,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第三,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传统的单靠增加劳动力、增加投入来发展农业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因此,只有通过科普工作,帮助广大农民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并自觉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去,才能极大地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实现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发挥乡镇科普组织、农村学校的作用,开展科普工作。
坚持科学生产,就是要用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方法指导农民的生产实践活动。科学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1)要不断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生产技术。帮助农民群众根据实际需要,学习和掌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和栽培技术,不断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2)要坚持走持续农业的发展道路。持续农业的基本点是兼顾生态、技术与社会经济效益,具有持久发展能力的集约化、多样化、综合化农业的发展道路和经营体系。(3)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公平竞争。现代化农业是一种产品高度商品化的产业,参与市场竞争,是现代农民必须面对的现实。(4)要及时了解和把握市场需求,避免盲目生产。
围绕"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开展科普工作,可结合各地开展的科技周、科普之冬以及农村的大集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县、乡镇的文化、科技场所和阵地开展活动;要很好利用一些地区开展的"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使农民群众真正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促进农村的两个文明建设。
三、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当结合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向农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农村基层组织、乡镇科普组织和农村学校以及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要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农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主要应做到:(1)组织好对农民的培训教育工作。(2)组织好试验示范和引导工作。这是针对农民群众"耳听是虚、眼见为实"观念的一种有效做法。(3)发挥学、用科技的带头和表率作用。农村基层组织、乡镇科普组织和各类经济科技组织的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提高致富本领,掌握商品生产、市场营销与经营管理等的知识和技能,做科技致富的带头人,使农民学有榜样,干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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