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得到应有的工资怎么办?
时间:2016-07-13 热度:104
没有得到应有的工资怎么办?
【法律咨询】
我在深圳市某有限公司的员工,在今年12月份,公司CEO通知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将裁员。几天后裁员大半。可是我们收到裁员的通知到公司办理辞退书时,老板拒绝在辞退书上盖章和我们的工资也进行拖到月底并等待。我们同事收到消息都情绪激动找老板出面。可是老板一直不出来见我们。现在都过去了这么久了我们生活十分困难。求助我们该怎么办啊?
【最佳答案】
按照您的描述,您应该遭遇了恶意欠薪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您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仍不满意,则可以提起诉讼。建议您搜集您给老板打工的证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则可以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相关法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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