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打假要靠合力 “一个都不能少”

来源: 时间:2016-07-01 热度:100

 “打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单靠阿里一家肯定不行。”阿里巴巴首席治理官郑俊芳表示,基于此,阿里开发了“权利人共建平台”,邀请已经加入阿里诚信维权机制、有强烈意愿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诚信权利人共同合作。“我们希望通过这种互联网化的共建模式,能够真正赋能权利人,帮助他们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率,降低打假成本。”

 
  目前,首期已有逾180家品牌加入“权利人共建平台”,包括微软、Apple、埃克森美孚、三星、丰田、迪士尼、耐克、LV、索尼、飞利浦等全球知名品牌。
 
  据介绍,该平台将根据品牌权利人提供的品牌、产品型号、假货特征等,结合大数据模型进行全网搜索,随时向权利人提供需要进行专业判断的疑似侵权链接。权利人在作出判断后,可以通过诚信投诉账号对侵权链接发起一键投诉,阿里将依据平台规则作出决策。
 
  郑俊芳说,网络购物占个人消费的比例,从2010年3%涨到2015年15%。在这个快速发展过程中,肯定会有很多问题。“互联网技术在促进电商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新的手段。如今,通过合理运用大数据技术,我们不仅能快速发现线下制假基地,更可以挖掘出跨国贩假集团。”
 
  在她看来,打假可以以互联网为抓手,顺藤摸瓜。因为假货在线下是散落的,存放在不同地方。但是在网上,假货交易有痕迹可查、可追。他们曾经配合公安部门查获了一个卡地亚造假案,案值达9000多万元,靠的就是网上发现线索。还有造假者在中国生产LV假货,在迪拜销售,也是通过互联网查找痕迹获得破案线索的。“我们应该思考的是,怎么利用互联网优势,利用大数据能力,帮助所有人合力打击假货。”
 
 
  郑俊芳强调,打击假货是持久战。“这场仗不是一天半天就能打赢的,需要很长时间,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打赢。”“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一个都不能少’,只有电商平台、品牌权利人、执法机构积极沟通、结为盟友,才能在复杂多变的互联网环境中打造出多方参与、社会共治的知产保护合作模式,从而获得更好的知产保护体验及效果,形成真正的良性循环。
 
  惠普亚太区品牌保护高级经理付筱林表示,他们一直在探索互联网时代什么样的方式渠道才能最有效率地打假。如果一个网络平台没有清晰的打假规则、处罚规则,品牌企业打假可能投入很大,效果却未见得好。对于一些规则清晰、处罚力度大的网络平台,企业应该重点合作。“打假必须线上线下综合治理,才能达到最终效果。阿里巴巴今天愿意承担起更多责任,淘宝会加大处罚力度,这是一件好事情。”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权利。
 
  广东金融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志伟表示,如果没有网络维权平台,权利人打假需要到线下去跑市场,不仅成本高,可能还有高风险。“互联网时代,权利人的成本就是在网络上搜索,然后发送链接--这项工作在美国的办公室就能完成,甚至不用跑来中国。”他认为,“权利人没有理由不珍惜这种合作。”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