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不要轻易撤诉
时间:2016-05-25 热度:147
1、起诉离婚后又不想离了,可以撤诉吗?
网友提问:孙某与姚某结婚七年了,感情一直很好,还有个五岁的女儿。201)年开始姚某发现孙某经常晚归,且休息休假也是找各种理由出门。在一次有意跟踪中,姚某发现孙某有了婚外情,与孙某对质后,孙某承认了。姚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孙某不同意,并多次跟姚某忏悔,保证再也不与外遇对象联系。在孙某的保证下,加上女儿还小,姚某决定给孙某一次机会。但现在法院已经开完庭了,还能不离婚吗?
律师回答:可以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了原告撤诉权,只要是在法院宣判前,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因此,即便本案已经经过了开庭审理,只要法院还未做出判决,姚某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姚某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案就了结了。姚某的婚姻关系仍继续存在。
2、打离婚官司,轻易不要撤诉。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诉讼案件中,如果没有实质性的离婚证据,有些法院法官会以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为由动员原告,尤其是没有聘请律师的原告撤诉。如果撤诉还可以退回一半的诉讼费用。对此很多想离婚的原告拿不定主意。我认为,打离婚官司,轻易不要撤诉。
法院动员撤诉在法律上没有瑕疵,目的是通过说服原告撤诉,争取原被告有更好的和解机会,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如果对离婚愿望强烈的原告,撤诉不是明智之举。按照法律规定,撤诉视为未诉,如果撤诉后,再重新起诉时还是相当于第一次起诉。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很多案件是通过两次起诉,甚至更多次诉讼才能达到解除婚姻的目的。如果不撤诉,即使判决不准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那就是第二次了,离婚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对于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案件,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可以在起诉立案时暂时不涉及财产,交纳很少的诉讼费先将案子立进法院。开庭以后多与法官沟通,结合庭审情况,觉得很有可能判离的情况下,再变更诉讼请求,补交诉讼费,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撤诉,一般情况下,是一种诉讼技巧和策略,或为争取时间,或为中断时效等等。所以,如果原告离婚的欲望强烈,即使知道判离的可能性不大,也不要轻易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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